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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跳过定金购房可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在缔结房屋买卖合约过程中,交付预付款并非必须条件,完全可根据双方商议来确定是否交纳。所谓定金,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交易行为的安全性以及稳定性,维护双方权益而设。因此,此项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决定。若经友好协商后,双方一致赞同缴纳定金,则按照约定履行;反之,若无法达成协议,即便未缴付定金,亦无碍于合同的正常签订及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是怎样的定金条款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只要约定的定金金额不要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就可以。因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的,超过的部分是不产生定金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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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