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仲裁可以处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遭遇一房二卖纠纷时,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多方面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协商解决、申请仲裁、发起诉讼等等。“一房二卖”顾名思义就是同一套房屋的法定权力所有人,分别与两位购房者缔结买卖协议,针对同一套房子以及针对两位购房人,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并未明令禁止对同一物品进行多次销售,前提条件是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充分有效要求(即合法有效性)。所以,倘若这两份合同并不存在法律所规定的合同失效情况,那么这两份合同便是有效的。面对处理一房二卖纠纷这类问题,应该依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领房屋以及买卖合同成立时间等先后顺序,确定如何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对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了以下三类具体情形:首先,若两份合同均未经登记手续便订立,则应当以签订较早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作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其次,如果两份合同同样未经登记,但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实现了将预定标的物(房屋)移交给购买方的进程,那么已经实际接手该房屋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最终所有权;最后,若两份合同中的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而另一份尚未进行过户登记,那么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那一方将会获得房屋的最终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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