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几大原因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使得房屋工程建设无法在原定时间期限内完成。其次,开发商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开发许可证而不得不暂停其建筑行动。再次,房地产开发商亦有可能由于其自身的资金周转不灵或是其他财务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被迫停止进行。除此之外,还有诸多其他可能的原因导致房屋交付协议的延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所约定的日期,向业主准时地提供已达到交付标准的商品房。如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交付,那么作为开发商必须对由此导致的违约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合同双方共同达成共识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其他特定原因需要延迟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通过妥善的方式告知购房者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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