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完购房定金能再减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即使支付了所谓的“定金”款项,依旧有可能商议相关的优惠事项。在这个阶段,支付定金其实代表着与开发商之间一种约定,以将来实施购置房产行为、明确购买意愿为基础。此时,潜在的购买者有权与开发商进行洽谈,讨论并寻求更为宽泛的优惠政策,双方经过进一步的沟通、磋商后,只要能够就相关的条款予以统一意见,便可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金合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定金合同关于主合同价格已有规定且无法再行协商的话,那么其效力将受到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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