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对抗居住权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居住权纠纷问题,当事人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妥善处理,如若未能达成共识,不妨寻求权威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以求得最终的和解方案;然而若调解仍不能消除矛盾,则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行使居住权时,有权遵循约定条款,对相应住宅享有占有的权利并可行使使用的权益,从而满足自身的日常生活所需。对于设立居住权事宜,当事人须根据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拟定详尽的居住权合同。同时,依据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原则上应为免费设立,但当事人双方另有特定约定的情形下除外。居住权的设立需向相关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只有经过登记后,该项权利才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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