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我能要求银行退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对于集体而言,应当积极地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协商解决此次纠纷;其次,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反馈相关信息,以便于相关部门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理和惩罚。然而,我们必须要明白的是,尽管房屋建设管理机构拥有行政权力,但其并不具备民事审判的权限,因此,其可能仅能处理有关开发商的行政责任,而未必能够让开发商就违约行为像业主所期望的那样,即全额、立即作出赔偿。
2.再次,若以上办法均未能奏效,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成为您最后的选择。建议您抓紧时间提交申请,主张要求被告开发公司承担因工程交付延迟而产生的违约金费用,或者依据法律法规或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解约购房合同。同时,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退房前需仔细查看关于银行利息返还方面的条款约定。 一、若购房者因为自身原因(如考虑到市场风险等)拒绝退房,且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理由,都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布购房合同无效,从而实现无条件退房的目的:首先是,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未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次是,购房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便已被依法判定为无效;第三,购房者在签署合同时,存在对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或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此外,若是关于按揭贷款无法完成的情况,以及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结构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甚至房地产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方案等都属于可退房范围。 二、当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定,最终导致後悔进购该房产,此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困扰?若您认为此"瑕疵"是由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引起,无论当时是否签署过正式的购房合同,都可以尝试退房而且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通常来说,在以下几种情況下,购房者确实有权要求退出现有交易,即: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子,房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房屋面积误差超过正常标准的3%,以及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证等。而如果仅仅是出于个人原因,比如市场前景不佳而欲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则需要同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补偿开发商因此遭受的潜在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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