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能否退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订金一事,其中涉及到一些特定的相关要素和严格的规定。对于有意向退回订金的购房者而言,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大致可分为三种:首先,需要证实您与开发商之间因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充分共识而终止了交易;其次,需指出开发商未按照预先约定好的期限内依法履行签订正式合同义务;最后,有些情况下,可能是由购房者本身的意向促使其决定不再继续购买该房产,这显然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类情形下,购房者原本交付的订金通常难以被退还,然而,购房者仍可考虑通过协商达成附加协议的方式以期达成退订金的目标。具体操作步骤为:首先与开发商洽谈,商议并修订原定的附加协议内容,但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无法就主要协议条款达成共识,则购房者仍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订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