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处理委托卖房的人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售房纠纷的妥善处置方式可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应在双方当事人间本着平等协同、互助互惠的原则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和解。若无法达到和平解决,便可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进行公正调解;或者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从中斡旋以实现公平和谐的目的。若经上述努力仍未获得满意结果,可依据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提交相关授权机构进行中立仲裁。以上途径均无法达成和解的,最后还可依法将争议提交至房屋所在地的国家司法机关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展开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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