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有纠纷如何确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产权房的所有权问题存在争议。所谓小产权房,即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而擅自构建于租借用地或者非法占用之地的住宅楼宇,其仅能在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进行转让及互换。小产权房的购买者仅拥有对此类房产的使用权,并不具备所有权资格。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