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买房退房有什么要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读者,以下是关于二手房交易中购房定金的相关建议:
首先,当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务必详细说明该房屋的实际状况、房价、委托期限以及另一方面即中介机构向买家收取定金的所有具体内容。这里的“具体内容”包括了房屋的基本资料、房价、保留期限等关键信息,同时也需要明确在出现各类问题时,如何协商并解决定金事宜。另外,确保这份合法协议上,必须有中介公司的公章作为法律见证。 其次,在买家与中介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在正式支付购房定金之前,买方务必要让中介公司提供由卖方授权其代为收取定金的委托书协议书。接到委托书之后,在付定金的环节,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仅凭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得,一定得有加盖中介公司公章的存根才行。 再者,在进行定金转让的过程中,无论是所有权者还是共有权者,都须亲自签署协议;遵循以上这些步骤交付定金,进而确保了下家中介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有效且正式成立。一旦卖方向悔约不愿意出售房屋,那么买方则可以依据此要求对方加倍偿还已交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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