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绵阳怎么样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购房者本身的因素导致购房过程无法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其便无法向对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除非在此之前双方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件并对此有所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从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的情况下,该方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所支付的定金。然而,若由于非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则卖方应将定金如数退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