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纠纷二审能撤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经审查发现,当事人和解可以在二审判决得出之前予以撤诉。(二)原审原告在二审程序过程中撤回起诉之后,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三)撤回起诉乃是原告因某种因素而决定撤消诉讼,未来仍可根据相关事件缘由重新提起诉讼。上诉则是在首轮审理完毕之后,当事人若对判决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期限内再度提出上诉。通常情况下,此期间为15天之内。倘若尽弃上诉权,即意味着对此份法院裁判无任何异议,法院即可依法执行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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