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纠纷是以哪个合同为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回应尊崇的提问——“父母投资购置房产引发纷争应如何化解?”,解决此类纷争之前,我们需明晰纷争的各方所导致的具体性质。倘若问题焦点在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后,对物权所属界定产生冲突,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例,我们便可对其谨慎剖析和妥善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财产,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均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假如房屋是父母投资购置且明确表示只赠送给其中一方,甚至房屋已依法登记在某一方名下时,那么这很可能会被视作是该方的私人财产。解决此种纷争的举措通常包括了商议、调停以及诉诸诉讼等多种方式。在此建议双方通过和睦友善的商谈来尝试和平解决纷争,若协商无果则不妨考虑居中调停的第三方法律程序。假如调停仍无法解决争议,那么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交由法院依据法律规章和证据状况作出公正裁决。此外,您还关切地询问了佛山不动产纠纷案的律师费收取标准。通常而言,律师费的具体计算将受案件性质、标的总额之大小、律师的履历和执业经验等多重因素影响。因此,敬请您直接造访当地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求取具体而准确的律师费收取标准。需要澄清的是,上述答复仅仅提供参考,并不得替代专业的法律建议。若阁下急需更为细致周全的法律指引,建议您寻求权威的法律从业者或法律机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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