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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城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欲退还已缴款项所产生的违约金数额,通常应参照相关合约条款进行规定和估算。应当遵循的原则是违约金最高金额应局限于实实在在遭受经济损失的30%以内。在此过程中,房企与购房者可以就履约情况进行深入讨论和洽谈,从而在合理范围内协商确定出合适的违约金比例。在某些情况下,则需根据具体违约状态来详细剖析实际经济损失的程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较为妥当的违约金标准。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明显较大,违约金的数值无疑有可能适度地上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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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