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房产证延期办理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涉及到两份尚未执行的合约,应当坚持以签订在先为首要原则,也就是说,按照先签订生效的买卖合同,其买受人得以依法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后签订的买卖合同,其买受人则无法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然而可依据规定向卖方追索违约金和相应的法律责仼;
2、倘若有一方买受人已经成功获取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应当坚决维护物权具有优先性的原则; 3、如果买受人未能成功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应遵循占有在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4、对于那些已实质性履行合同的一方来说,应该坚定贯彻先履行合同的原则。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并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且违反了合同中关于义务履行的具体约定,都应当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因毁约所带来的相关损失等法律性质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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