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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建房屋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优先购买房产的客户来说,当他们提出继续履行现有合同的诉讼请求时,通常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但是这还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情况之一是:倘若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表现得非常严谨,如果出现任何不当履行的情况,都有可能被卖家以毁约会为名加以利用。因此,我们必须格外重视房地产交易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我们并不提倡将网签、贷款等所有事务全权交给中介机构去处理;与此同时,我们需要仔细研读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所有事项规定明确且无误,因为有时候合同约定的模糊不清也会给后续的履行带来困难,沦为卖方毁约会的借口。具体情况之二:充足的证据。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关注并搜集证据的收集和保管,一旦发现卖方存在转售他人的违约行为,应毫不犹豫地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要求他们继续执行合同、采取必要的补偿措施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情况之三:不存在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过户的障碍。例如,案外人已经在合法且值得信赖的基础上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而该房屋却没有产权证明文件或者已经被抵押、查封,或许房屋本身就是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受现行政策支持的类型,这些情况即使在法院进行申述之后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实际上也是无法实现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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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