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同居强奸罪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婚同居状况中,若发生了性行为,通常并不会被视为强奸犯罪。强奸罪的法律界定是指男性故意以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进行性行为,且此类行为必须违背该名女子主观意志。假如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均为自愿参与,即便尚未正式缔结婚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性行为也应被视作是基于双方共识而产生的,故此便不属于强奸范畴。然而,倘若在此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受到强迫或非自愿的情况出现,则有可能触犯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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