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期办理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产权证未能如期办理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通常为三个自然年度。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付款义务,将面临向买方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债务性质违约金的处罚;针对此情况下,买方要求卖方支付逾期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所引发的违约金责任,其诉讼时效期便应自合同约定事项或法定时效期届满之日的翌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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