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被告在异地的处理方法是什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房产争议的诉讼,如果起诉方与被诉方身处异地,则可考虑在原告方所居住地域的司法机关进行审理。此外,若该房产争议属于政策类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那幺依据法律规定,其管辖权将归属于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这是由于这类特殊类型的房屋交易往往涉及到大额不动产交易,因此根据专属管辖原则,将被视为专属管辖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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