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子质量问题怎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业主发现并确定其所购置之商住楼房存在建筑工程品质问题之时,应当在产品保固期内及时地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维护修理的请求,如果业主自身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行动,致使保固期限过期,那么在诉讼维权过程中,其请求很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对于超出保固期限的住宅进行养护修复需求,需要根据该房屋的所有权性质进行判定。若此问题出现在个别业主家中,也就是属于业主的专属部位,那么业主可以自主选择聘用维修技术人员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进行修复工作,然而相关费用皆需由业主个人承担。若是此问题影响到整栋楼宇的共用部分,那么业主同样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所需资金应由各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分摊支付。如若共有部分或是公共设施、设备存在重大损害威胁、中等程度损害以及更新换代或改造的需要,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启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以供使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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