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买房怎么退房现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须于首先提交退房通告,关于此环节,可通过邮寄挂号信、传达传真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开发企业明确表达退房意念。若因开发企业当面做出问题而引发退房事件,则相关退房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具体损失情况主要包含贷款利息、首付款所产生的储存利息以及购房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等相应费用,若购房合约内列明了退房流程中所涉及到的补偿标准,则需依照合同条款予以执行。倘若因为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亦或是合同双方就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原因导致退房,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开发商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手续,鉴于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还应负责全面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此期间,如果有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完毕,开发商必须代为支付每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保障购房者应有的权益。 最后,即开发商退还房款事宜,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交退房书面通知后,立即将全部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并确保顺利办理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所有还款程序。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全办理上述业务,自购房者发出书面退房通知的第16日起至购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需按照每日总房价千分之一的比例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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