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会怎么判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二卖”问题,法律上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进行判案裁决:首先,在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尚未正式履行时,应尊重和贯彻签署在先的原则;其次,若其中一方的买受人已经实际获取了相应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理应坚决维护物权的优先地位;再者,倘若双方的买受人均未能成功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话,则应依据占有时效的优先法则来作出裁定;最后,对于已经有一方当事人按照合约规定全面履约的情形,我们必须坚守履行在前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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