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贷款批了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问题,尤其是涉及到银行购房贷款以及退换房事宜,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原则性的内容:在贷款审批完成发放后,借款人便无法做出退房的决定了。如果借款人选择提前终止购房贷款合同并请求解除抵押权,以重新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能试图出售这套房子而非直接退还给开发商。然而,更为慎重的方式依然是,如果借款人有任何不适宜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应在贷款放款之前优先提出退房申请,此时只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就能够顺利实现退房的目的。在进行房屋贷款申请期间,借款人切记需仔细权衡利弊,一旦房贷申请通过审核并获得批准,再要求撤销该申请实在是一项非常不明智且浪费资源的决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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