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处买房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售楼部的退房操作规程主要涵盖以下环节:首先,买房者需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退房申明,该申明可以采取邮寄挂号信,传真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拨打电话来传达。其次,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在接收到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业务手续的办理。在此期间,购房者应全力配合开发商,确保相关手续或文件的顺利签署。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上述业务无法按期完成,则从买房者提交退房申请的第十六个工作日开始,地产商应承担起向购房者赔付每日相应罚款的责任。最后,在完成过户手续之后,房地产开发商须全额支付购房者已缴纳的款项,并负责办理买房者与银行借贷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所有手续。若因故无法完成前述手续,地产商还应替购房者偿还每月支付的贷款本息,直至购房者拿到所有应得款项为止。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典法》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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