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最高能收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购买过程中的定金有最高限额限制,即最高不得超过主契约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所谓定金,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而约定采取一种预先支付形式,以此来代替与之相关的货币作为担保手段。同时,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协商确定定金的数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总额应在主契约协议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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