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应首先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强烈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改,确保商品房的品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果因房固质量缺陷无法进行修复或者经过努力修复后仍旧未能达到合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房者享有合法权利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放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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