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州买房贷款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以往的经验所得,如果房子处于存有纠纷的状态,那么其买卖活动就是非法的。接下来,我们尝试从法律角度对此加以解析。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法院执行管辖的房屋,尽管法院有权对执行人的必须居住房屋进行法派审查和查封,但却不能进行任何涉及拍卖、变卖或是作为抵债的处理行为。至于其中被抵押的房屋,则可以依照抵押权人的申请,对相应的房屋实施拍卖或变卖的行动。然而,我在此再三呼吁广大购房人士们,最好不要去购置那些存在房产纠纷的房屋。原因在于,只要房子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就存在潜在的经济纠纷风险,可能导致无法顺利完成过户。对于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房屋。即在裁定进行拍卖后,执行人只有六个月的宽限期限来腾空房子。若这六个月过后,被执行人仍然未迁走。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他们搬离。但是请注意,法院仅负责对房屋进行拍卖处置,并不会对房屋后期的管理负有责任。即便没有房产纠纷问题,房产的购买依然可能受到各种限制。而那些权属存在争端的房屋,由于所有权尚且模糊不清,会严重威胁到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争议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此等房屋原则上是禁止销售买卖的。此外,未经其他共同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共有房也是不能随意出售的。最后需要关注的是,那些由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采取其它限制措施的房地产权利项下的房屋,同样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因此,那些存在房产纠纷的房屋交易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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