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一房二卖应该怎么样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一房二卖”现象,购买方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索赔,或者选择解除该合同、收回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利息,并且可以主张接受的赔偿金额不应超过其已支付的购房款的双倍。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家再次将同一栋楼房出售给第三方,从而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的话;那么无法获得该房屋所有权的购买方可请求解除该合同、偿还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关利息,同时还可向卖家索取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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