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一房两售现象,购买方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加以补偿或撤回交易合同,并追回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还可在此基础上索求不超过其实际支付额的一倍金额作为赔偿金。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后,若开发商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至第三方时,导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定意图无法达成;且购房者因此无法获取到相应房产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依法申请终止交易合同,追回已支付的购房费用以及相关的利息代价,同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获得不超过初始所支付购房款的一倍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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