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装修质量问题由谁监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质量上的缺陷,我们建议您首先找到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商反馈此问题,因为您与对方签订了明确的购买和供需合同以确保商品的品质。作为商品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开发商有义务对商品房的生产和销售全权负责并负责相应的赔偿事宜。而面对这个问题,开发商会积极地采取行动解决,甚至可能会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以约定好的条款追究相关单位的赔偿责任。
届时,若开发商坚持拒绝或者并不认同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您完全有权向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投诉。此外,您还可以直接聘请拥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机构来对您的房屋进行全面的勘查,凭借他们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未来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 最后,如果以上所有的解决方式均未能让您满意,您也有权以法律维权的形式,即通过提起仲裁或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法律便成为您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定保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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