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故意一房二卖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涉及“一房二售”的房产交易中,若原始购房者与依法获取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一方成功签署了合同协议,则该份合同是有效的。但若其中的某一位购房者已成功领取到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另一位尚未获得所有权证的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则有可能面临被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所谓“一房二售”,通常指房屋出售者在短时间内,通过收取两份买卖合同的方式,将同一栋特定的房产分别出售予两位独立的购房者。这种行为也被称为房屋的“双重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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