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不退房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欲申请退房,双方应首先签署协议或经由法院判决以及仲裁机关裁决来解除合约、取消交易或宣布合同失效,进而完成房屋撤出事项,具体步骤如下:(一)购房者需发送正式的退房通知至开发商,具体的联系方式可以选择挂号信、传真亦或是电话;(二)在处理退房事宜过程中,开发商应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房地产款项,同时负责联系贷款银行,协调退房涉及的各项手续解决合同问题;(三)开发商在接到购房者的退房通知以后,有责任立即全额归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并且积极配合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贷款银行的结清手续。
对于退房过程,购房者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优先考虑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和解,再寻求法律救济。若购房符合合同所规定的退房条件,建议优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以节省讼累;(二)要求赔偿违约金以及相关的税费支出。基于开发商失职导致退房,双方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开发商必须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三)首付款及贷款每月利息皆可作为索赔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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