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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十万开发商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品牌方而言,购房者所缴纳的订金能否回退需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处理。首先,若购房者在于预定书规定时间及地点未能按照要求进行签约,或者在正式签约环节对已经确定的事项做出更改,例如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项目,从而使得原定协议无法生效执行,则此类行为将会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先前所缴纳的订金将不再予以退还。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约定内将购房者已经预订的房屋转手卖给第三方,由此导致原拟定协议无法得到履行,那么开发商应按照两倍金额返还购房者的订金。再次,假如开发商并未获得商品房销售相关合法的许可证或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因上述原因失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退还原款订金并赔偿购房者的所有经济损失。接下来,倘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款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此问题并不涉及到预定书中的相关内容,导致原定的签约计划无法实施,那么这就不构成任何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无条件地将全部订金退还给购房者。再者,若预定书中对价格、面积和户型等核心条款缺乏明确约定或约定不够清晰明了,而双方在此问题上出现分歧,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署确立,此时开发商也应退还购房者的订金。最后,由于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的其他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达成缔结的,卖方有责任将交纳入订金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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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