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草签后开发商违约要负违约责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开发者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问题,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责任约束机制。在此前提下,如若开发者未能按时交付预售价商品房,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相当明确而具体的。尤其当开发商并非由于诸如自然灾害、战争或经济危机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所导致的交期延误时,购房人和开发者之间在正式销售房屋之前应该签署一份详尽完备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于商品房开发商而言,他们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各种交货和付款义务。当开发商无法在这种情况下向当事人准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时,他们应该向对方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以示诚意和歉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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