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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纠纷后如何过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作之规定,对于法院裁定令房屋产权归属发生变更这一情形,双方应当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同时提供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原来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及共有权证书)等文件前往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程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过户手续。假如相应的合同双方未能积极响应并协助新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此项登记事宜的话,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通过法院向房管部门送交协同执行的通知书。在此之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仅需凭上述相关文件便可独自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可以凭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直接凭裁判文书申请办理过户相比,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运作模式,更能体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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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