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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的质量问题如何去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买商品过程中遭遇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应优先寻求开发商协助,因为您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契约关系。而开发商不仅担任商品房生产和销售的职责,同时也需对商品房的整体品质负有最终责任。若发现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质量问题,或者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其介入组织认定并给出建议;亦或是直接向负责建设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在此基础上,居住者还可以选择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测和鉴定,所产生的鉴定结果将被视为日后民事赔偿事宜中的重要证据之一。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行得通,消费者便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自身实际情况,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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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