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找哪个部门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遇到房产多次出售的情况,应当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律机构的帮助和支持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若双方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倘若涉案开发商涉及一屋两售行为,您不仅可以索取购置款项双倍金额内的赔偿,还可求偿其他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所交易房屋为二手物业,则可请求卖方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卖方甚至需要面对刑事追责,关于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已在人民法院报做过披露,您可在该网站上进行查阅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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