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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权人是否有权处置质押财物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未获得出质人的明确许可和授权,除非是在质权内涵行过程中的必要行为或被法律强制执行外,质权人都不得擅自行使其所持有的质押财产的使用权及处分权。
如若由于此类举动对出质人造成了任何形式的损失和伤害,那么身为质权人的一方则必须担当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质权人本身也肩负着对于质押财产进行妥善保管的重任。
倘若因为他们未能尽到履行这个职责而导致质押财产发生损坏甚至丧失原状,质权人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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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