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开发商违约交房有诉讼时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对于逾期未能交付房屋的纠纷案件,其诉讼有效期为法定的三年期限。在此期间内,诉讼有效期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清楚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承担义务的具体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在涉及到拖欠借款款项等类型的案件中,若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有特殊情形存在,人民法院亦可依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批准适当延长。假如诉讼失效时期已过,当事人双方仍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送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上述通知单上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那么这应当被视作对原先所负债务的重新承认,并且所涉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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