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定金是不是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但如果符合如下所述情形之一,则可以考虑退还:
首先,若买卖双方都按照原承诺履约,那么该定金应作为交易价格的部分予以抵扣,或是还原支付给买方; 其次,由于某种特定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合同,亦或是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中的具体内容未能达成共同意见,使得双方无法就此事项签订合作协议,而且这并非由任一方造成的重大过失,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要求退还先前缴纳的定金; 最后,假设房地产销售方自身出现违约行为,继而阻碍了相关合作的顺利进行,那么此时定金应该被全额退还且同时返还双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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