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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纠纷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之投诉事宜,具体该向哪一部门反映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分析:首先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所涉及房屋的质量保修期限是否已超过法定有效期,若尚未超出,那么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便可直接向当地的质量监督检验站提出;其次,若房屋的质量评估确有所需,则建议寻找专业且合法合规的评估机构予以协助。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应当按照相应程序率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之道,同时还应将此事报备给建交委及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由他们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和备案登记;最后,若房屋质量争议的双方未能就补偿损失达成共识,此时双方可共同聘请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由该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然而,若当事人双方无法自行协商确定相关事项,法院将会在诸多评估机构之中指定一家作为后续评估工作的执行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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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