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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烂尾房如何优先偿付房款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普遍存在着四种类型的债权人,他们分别为投资者、银行机构、建筑承包商以及购房消费者。其中,优先得到清偿的应是涉及到农民工人资支付问题。若该楼盘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大致完工,那么便不得强制执行已经按照超过房屋总价款50%的比例付清款项的购房消费者所购买的房产(包含通过贷款途径购置的房产)。对于经过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程序后针对债权人作出的个别偿还债务行为,亦不被视作可以纳入破产债权范围内。而在此之后所剩余的财产将按照预先设定的比例,分配给上述四类普通债权人共同进行分摊和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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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