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违约如何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之后所缴纳的购房定金额度能否退还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如果在起诉之前,发展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便不具备法律效力,此时所交付的定金应当无条件地予以退还;其次,若买方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签署认购书,在此种情形之下被视为是买方违约,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得到返还;反之,若卖方在认购期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并导致未能正式签署合同,此时便属于卖方违约,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再次,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够如期签订正式合同,则买方在履约完成之后,定金可以充当购房款项或者一并收回;但同时,在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会被转为“不予返还”或者适用“双倍返还”的处理方式;此外,如果双方在经过协商与交流之后,仍无法就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最终导致未能顺利签约的话,卖方需向买方全额返还定金;最后,在正式签署合约之时,若有任何一方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各项条件,诸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甚至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在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不会得到返还;反之,倘若卖方违约,则需按规定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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