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保证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购买房屋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或预付款是否能够得到退还,其关键之处主要取决于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以及在此期间针对商品房买卖协议的订立事宜所开展的磋商或者双方共同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中的具体条款。若已经交付定金,双方就合同条款展开充分协商后仍无法达到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未能成功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此时将不适用定金罚则。然而,倘若交款一方出于故意行为而在约定期限内未参加协商会议或者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了认购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得以顺利草签的,那么此时便应依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