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哪个部门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当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其归属权责属于建设行政主管机关进行管理,而该机构的全称则是所在辖区内的建设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简称住建局)或者建设委员、甚至于其他具备建设行业管辖权限的行政部门。
在开发商的不良行为中,如果购楼的消费者不愿放弃权益,他们可以依法依规地向地产开发商提请依约履约,如果开发商拒不执行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那么,此时消费者便有权力请求当地法院采取具体行动来强制执行法定权利。 另外,当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了彻底背离合同约定的严重性,那么这些受到违约影响的消费者们将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解除先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合约,同时,也应当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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