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江苏公积金可以每年无理由取一次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公积金一年仅允许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额度需为过去一年度内偿付的全部贷款金额。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每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不得超出该年度的贷款还款数额。对于那些将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人群来说,同样有相关规定,即他们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但其提取的总金额不能超过该年度内实际产生的租金费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