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还有贷款可以加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屋贷款尚未偿还完毕,那么一般是不能更改房产所有权证上的名字的。
这主要是由于在房屋贷款未清偿的时期内进行此类操作,将给银行带来额外的风险,包括增加逾期还款等问题,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部分银行可能会考虑同意这一请求。 然而,最终能不能够变更所有权人姓名,取决于当地各个银行各自的政策规定,不同的银行可能会有不同的决策。 值得指出的是,有的银行对此类操作持否定态度,并不允许进行姓名变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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