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违约金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害过于悬殊,则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要求予以适当削减。
比如,当所约定的违约金高出违约所能导致之损失甚远时,此类条款很有可能会被裁判机关认定为无效。 再者,若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逼使签署方做出与其真实意志相悖的决定,那么其涉及金钱责任方面的规定(尤其是关于违约金的部分)亦有可能无法产生效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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