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和工资什么比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雇员每月需按照其工资额度的12%作为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这个比例由员工和雇主共同承担,即每个薪资阶层都要贡献出自己的12%去供养住房公积金体系。
对于尚未被公司正式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被录用后的三十天期限内亲自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一系列的入职手续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流程。 此外,针对刚踏入社会的新人而言,他们从第二个月就应该开始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具体来说,他们需要按照其当年的整月工资水平,再乘以公司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列来确定自己当月份所需缴纳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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