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需要办理登记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地役权并不是必须要办理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